取消特长生招生,让教育服务更公平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推进多校划片、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通知要求逐步压缩义务教育阶段特长生招生规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继续清理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尚未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等加分项目的地方,要从2018年初中起始年级开始执行。

减少乃至最终取消义务教育阶段特长生招生的政策一经出炉,立马引起了舆论的热烈反响。取消特长生招生的目标是推进教育服务的进一步公平化,任何与这一目标相左的政策都应该做出修正。

特长生招生政策为义务教育阶段变相择校提供了一个切口。由于存在这样一条“捷径”,许多家长并不真正关心孩子是否对某些项目感兴趣,而是从提高升学概率的角度出发,要求孩子掌握某些特长。所以,不管是10%还是5%或者是1%,只要不取消特长生招生,永远都会存在招生的异化问题。

被升学率绑架的孩子,最终目的不是发展某些特长,甚至绝大多数也客观上不会发展和保持这一特长。这是因为一方面这些学生在练习特长项目时,主要依靠市场上的培训机构。这些培训机构主要提供的是如何更快获得证书,而不是真正培养其对特长项目的兴趣;甚至不客气地说,许多孩子对一些项目的兴趣就是在培训中被扼杀的。一群没有真正兴趣,没办法发自内心去喜欢,仅仅从功利角度出发培养的孩子,很难相信他们可以坚持自己的特长。

不过,文体艺术类特长难道不该培养吗?中小学生的审美教育难道不该加强吗?这些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但正如上面所分析的,特长生招生政策与真正的文体艺术教育并没有什么联系,相反,这一政策扼杀了许多孩子的兴趣。所以,要发展文体艺术教育不能依靠特长生招生政策,而是要在日常课程中加入更多的文体艺术课程。例如,在中小学校提高体育、音乐、美术等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加大对相关师资、基础设施的投入。

至于中国文体艺术发展的前景,这一艰巨任务应该交给专业类的组织机构。例如,当家长发现孩子具有某些方面的天赋,那么家庭就变成一个资源的主要供应地;相应地,一些专业类附属中小学或民办学校会发展出文体艺术特色班级,提供专业的、集中的培训。此外,走文体艺术道路与走普通教育道路完全不同,需要家庭提供更大的资金支持和更灵活的时间安排,在师资层面,往往依旧遵循“师徒制”的培养办法。所以,文体艺术教育应该在教育大纲中增加比例,特长的培养则不受影响,放手给家庭、专业学校和市场来做即可。


取消义务教育阶段的特长生招生,无异于切掉了一颗影响教育公平的毒瘤。与此同时,《通知》还要求落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要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这些规定与取消特长生招生的目标都是一致的,都属于促进教育公平之举。

公立学校的第一要义是确保教育资源分配的公平性,在此基础上才可以追求其他目标。我们期待,从取消特长生招生开始,公共教育服务的供给可以变得更加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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